组织生活会制度
来源: | 作者:校办 | 发布时间: 2020-09-29 | 2413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、总结经验教训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。

一、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,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,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。

二、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

1. 学习党的基本理论,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。

2.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。

3.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,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。

4.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。

5.在平时工作、学习、生活中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利益,服从党和人民利益、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。

6.遵守党的纪律、遵纪守法的情况。

7.深入实际、联系群众、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。

8.艰苦奋斗、廉洁奉公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。

9.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、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。

三、组织生活会前,支部应召集党小组长开会,认真组织党员学习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、广泛征求意见,让党员做好充分思想准备。

四、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,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、摆事实、讲道理、以理服人;接收别人的批评要虚心,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,但不能抓辫子、扣帽子、打棍子。通过交换意见、沟通思想、互相帮助,达到纠正缺点、错误,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,增进团结,加强自身建设,增强党组织凝聚力、战斗力的目的。

五、组织生活会要在充分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做好各级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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